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10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公司榆林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一期后评价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
该项目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概算2,157,208.24万元。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8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60万吨/年烯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硫回收装置、净化装置等生产工艺装置,蒸汽锅炉、蒸汽发电机组等公用工程,卸储煤、仓库等储运工程,以及其他辅助设施、行政福利设施、场外设施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受托中介机构须开展并完成工作范围要求的相关工作内容,出具符合质量要求的后评价报告。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现场工作60天后10日内出具,且最晚不迟于2022年8月31日提交后评价报告。
2.5 付款方式:由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付款。
2.6 最高投标限价:210万元。
2.7 报价方式:总价。
2.8 中标规则:“陕西公司榆林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后评价”、“新集公司安徽利辛板集电厂建设项目后评价”、“西北公司母杜柴登煤矿建设项目后评价”3个项目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标其中一个,若投标人同时在上述3个项目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服务费较高的项目,其他项目由排名第二的单位承担,据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须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并承担有关工作。
3.3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所投标包对应的工程咨询专业资信甲级。
3.4 凡直接或通过关联关系为所投标包项目进行可研、初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建设和管理、竣工决算审计等服务的公司,不得参与投标,并出具相关承诺函。
3.5 投标人近5年(2017年至今)须承担过煤矿、化工和电力行业的建设项目(之一)后评价工作(附合同)。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集团公司独立董事的,为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性,不得参与投标。
3.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10时到2022年3月21日下午16时。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10时到2022年3月22日下午16时。
刘 静:1368155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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