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重新招标已批准,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平潭东北侧外海海域,场址北侧为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本场址规划面积7.63km2,中心距岸线35km(与平潭岛最近距离18km),海底泥面高程约-39m~-42m,装机容量100MW。本项目以4回35kV海缆线路接入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已建成投运的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35kV预留开关柜,经变压器升压后与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海上风电场共同经2回220kV海缆线路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平潭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准备、风机基础监造及施工、风机安装、海上升压站及陆上集控中心改造、35kV海缆施工、设备出厂和到货验收、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监理服务期: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完成全场移交生产验收止的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限为不少于15个月,计划2022年4月海上主体工程开工,首批机组于2022年6月底前投产发电,全部机组于2022年10月底前投产发电,2023年3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国家工程综合监理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具有至少1个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副总监及以上的任职经历,且拥有5年以上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以监理合同中载明的总监名称与职位为准,合同中若不能明确体现总监名称和职位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1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的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证明文件②业主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已完工的海上风电业绩是指已全容量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
(4)财务要求:近3年无2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时整至2022年3月28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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