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系统集成(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系统集成(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系统集成
2.2招标编号:0747-2560SCCSHA62
2.3数量:1套。
2.4交货
2.5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起10个月(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安装部署、测试及正式上线)。
2.6主要用途:通过建设主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南京机电主数据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应用,构建统一高效的数据管理体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业务种类至少涵盖软件开发,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若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为乙级且注册地为非江苏省的,须同时提供在江苏省国家保密局的备案证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时需单独密封递交,请勿放入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中,且不得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正文)。
注:1)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经内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正文);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要有实施同类项目1个及以上(含1个)的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署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严重失信;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2)投标人不得被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或招标人列为“失信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为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中航工业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出现围串标预警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5.2 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所投主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系统集成的软件开发商,须提供说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3 声明函: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4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投标文件中如有敏感文件(密级标识为受控、商密、内部、国家秘密等),不得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可纸质密封递交。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