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HK14102420231024FS0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以 洪开审(2023)20号 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以 洪开审(2023)27号 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山西洪开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筹措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其中,厂区地块用地面积173428.03㎡,生活区地块用地面积46518.31㎡。 (2)厂区地块,总建筑面积110582.29㎡。其中,曲轴厂房建筑面积35314.4㎡,活塞厂房建筑面积22917.78m²,机座厂房建筑面积24911.34㎡,1#资材库建筑面积5270.76㎡,2#资材库建筑面积1651.37㎡,处理车间建筑面积8903.04 ㎡,成品库建筑面积9013.8㎡,厂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332.66㎡,空气源热泵机房建筑面积128.96㎡,磅房建筑面积138.18㎡;项目计容建筑面积207765.98㎡。容积率1.20,建筑基底面积107028.37 ㎡,建筑密度61.71%,绿化面积30602㎡,绿地率17.6%。 (3)生活区地块,总建筑面积34902.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71.66 ㎡,地下建筑面积5330.65㎡。其中,1#宿舍建筑面积7275.39㎡,2#宿舍建筑面积11015㎡,餐厅建筑面积9961.24㎡,电动车棚建筑面积1057.65㎡,水泵房建筑面积200.6㎡,门房建筑面积61.78㎡。地下建筑面积5330.65㎡。容积率0.64,建筑基底面积9925.63m²,建筑密度21.3%,绿地率19.7%,停车位622辆。 (4)项目扩建涧南路(108国道-经一路),道路长度713.794m,红线宽度29.5m。铺设机动车道、人行道、中间绿化带、雨水管道、供水管道、路灯照明、电力管线等。 4、项目总投资:105582.35万元 5、计划工期:34个月(10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2)设计 (3)施工项目负责 3、拟派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机械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联合体各单位、联合体各单位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既应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 ①联合体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共同承担合同中应尽的义务。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单独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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