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市政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0000004800546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市政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464001),项目已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清审可研【2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徐县县域内,主要对113个村庄实施市政给水管网延伸,配套建设消防井室、水表井室、湿井、排气井室、阀门井室、水表、加压泵房等设施,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50个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建设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2025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