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太原武宿零碳机场项目停车楼光直柔充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2640GNOEHWGK25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太原武宿零碳机场项目停车楼光直柔充设备供货与安装(项目编号:M1401000155900219014,新开发银行合同号:TY-G-023)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4〕2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新开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建设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太原武宿机场范围内山西航空产业集团 权属建筑及设备设施的运行零碳。建设内容:太原武宿机场零碳项目包含6个大类,分别为:①零碳供冷供热工程;②零碳电力工程;③航站区光储直柔(充)建筑示范升级工程;④近零碳建筑试点工程;⑤太阳能低碳路灯;⑥虚拟电厂及光储用柔性资源数据管理平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停车楼光直柔充设备供货与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供货和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要求在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供货和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来自新开发银行所有成员国的投标人;针对中国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新开发银行其他成员国的投标人也应具备等同的资格。 1. 资质要求:中国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开发银行其他成员国的投标人,应提供等同于上述证书和资质的证明文件; 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一项含光伏发电系统或充电桩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0,000.00元;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投标人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应为正值,且投标人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30,000,000.00元; 4.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未被新开行成员国政府限制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提供未被新开行成员国政府限制投标的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