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浚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已由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浚发改〔2024〕20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2-410621-04-01-69113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浚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
2.2招标编号:豫工程20260216001
2.3项目 主要包括供水工程、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再生水工程3个部分。1.供水工程:主要为扩建华电供水厂,由现30000m³/d供水规模扩建至90000m³/d,智慧水务监管系统1套;管网改造约4450km、入户设施改造约90000套、入户智能水表改造安装约55800套。2.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6座、新建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04座、建设提升泵站4座;建设DN300-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约240km、DN200-300HDPE双壁波纹管约1100km、DN110UPVC排水管540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约22200座、智慧水务监管系统1套。3.再生水处理工程:建设再生水处理厂1座,处理厂设计规模60000m³/d,配套敷设再生水配水管网约37km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浚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浚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监理。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所有内容及竣工验收、配合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完成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履行监理安全生产职责、协调工程参建各方关系、协助合同和信息的管理、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内容。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10工期要求:
一标段:1095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含工程变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监理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要求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4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
3.1.6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
(2)勘察负责
(3)设计负责
(4)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注:项目经理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技术负责
3.1.7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中至少包含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委托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均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有效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1.8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企业时需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人员时需体现身份证号码。
3.1.9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2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
3.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5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中需包含至少1名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有效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2.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企业时需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人员时需体现身份证号码。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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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编辑:yuxinbid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