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弃土场土方挖运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1#弃土场土方挖运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1#弃土场位于海南昌江核电厂北侧,开挖区为回填沙土,开挖净高约30m,开挖范围为沿垂直隧道轴线方向、两条隧道两侧各33m范围,共计约90m宽度范围内场地,需移除土方约104万m³,本次招标为1#弃土场土方挖运工程。
2.4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施1#弃土场土方挖运工程的所有内容
2.5 建设/项目地点
2.6 计划工期
2022年2月15日-2022年4月1日
具体起止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