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组件组装销钉点焊机器人系统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2.5 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均无亏损。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自动组装电焊系统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