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 2022年公共设施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2022年公共设施物业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2022年公共设施物业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1)嘉峪关:办公楼(含辅楼)、培训中心、文体中心、其它办公地点、青年公寓A、B座、大学生公寓1、2号楼、员工公寓、英雄广场、餐饮中心、媒体中心;
(2)生产区(含核技术产业园):红楼、应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武装部楼、基建处办公楼、公-安局办公楼、厂史展览馆、二幼影视基地、工商局办公楼、餐饮中心、专家公寓、员工公寓、联演联训基地、一号哨、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检验中心、三公司、四公司、保卫处、保健物理中心、第三项目部、后处理运行公司等区域整体物业服务外包。
(3)中核龙瑞科技 等单位可参照本项目所列服务项目及中标单价分签合同。
2.5项目实施地点
2.6服务期限
自2022年03月20日起至2023年03月19日止。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签订的600万(含)以上公共建设类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书(按照甲方招标文件附件模板提供)。
(7)信誉要求:
(a)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b)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c)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d)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