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二厂非放生产废水改造施工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核电秦山联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核电厂在初始设计时非放射性生产废水排放满足环保部一级B的要求,随着社会环境的日益改变,环保部要求核电厂非放射性生产废水的排放标准要达到一级A。一级A的标准是城镇废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2018年地方政府颁发了DB33/2169号文件,文件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根据文件要求监测核电厂非放射性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的含量,污染物的含量需在规定的标准排放限值内才可以排放。主要监测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文件中要求了城镇污染物处理厂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厂内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通过技术改造,对秦二厂各工艺系统的疏水集中收集、处理,进而达到环保部要求,即核电厂非放射性生产废水的排放标准要达到一级A标准。
2.4 招标范围
秦二厂四台机组非放生产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施工、闭式冷却水(SRI)系统疏水改造施工、二回路废水(SEK)复用改造施工。
2.5建设/项目地点
2.6计划工期
计划2022年4月底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土建工作允许分包,分包单位要求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电厂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工作经验,具有项目管理经验, 熟悉电厂各相关系统运行检修知识的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