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工艺设备(10包)采购(标段1)【重新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工艺设备(10包)采购(标段1)【重新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四0四 工艺设备(10包)采购(标段1)
2.4 招标范围
主要采购氟气缓冲罐、氟气除尘器、氟气膜压机设备各1台,详细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位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CZ-01 氟气缓冲罐 容积3m³,Φ1400×2480;其余技术参数详见氟气缓冲罐(大)图纸(531349A)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1 台
2 CZ-02 氟气除尘器 外形尺寸:Φ618×2057;其余技术参数详见氟气除尘器图纸(531739A)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1 台
3 CZ-03/1-2 氟气膜压机 Q=75Nm³/h,功率22KW;其余技术参数详见氟气膜压机技术规格书403.39ZS21-1GYGGS01(A版) 1 台 含耐氟润滑油340kg
2.5 交货地点
中核四0四 (甘肃矿区)。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到货。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需具有本标段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
2)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列入中核四0四 负面清单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