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朗新明黄河流域露天煤矿立体生态碳汇区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排土场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080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露天煤矿排土场治理及立体碳汇示范区项目的施工工程,包括形成不小于200亩立体生态碳汇构建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区内所有土地平整、土方开挖、地基处理、绿化种植、辅助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竣工移交、售后服务及培训和最终交付性能测试验收等全部工作;配合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配合全专业施工图以及相关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整理移交等。示范区内系统包括:一条生态河道及水系统(包含消能池、中间水池等)、一个小型湿地(包含地下泵房及不小于300㎡黄黏土防渗实验区基础建设等);文化生态广场、道路硬化、辅助灌溉设施及辅助供电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文件为准。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露天煤矿排土场,为易发生地质沉降、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区域,投标方须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预防、处理等措施。 工期: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植被种植及现场施工工作。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植被补植达到竣工程度,整体项目竣工移交;植被维护期至2025年5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额大于1500万的矿山修复工程或地灾治理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矿业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矿山修复工程或地灾治理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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