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荥阳热电#2机组主机及部分公用系统日常维护(一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127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检修维护范围包括#2机组锅炉(含所有设备与管路、阀门等)、汽轮机(含所有设备与管路、阀门等)、发电机、所有辅机及其电气部分、主变、高厂变、高公变、机组6kV(含6kV高公段)、400V电气设备、直流系统、UPS系统、通信机房及通信机房蓄电池室、机组范围内检修起吊装置、照明设备、检修电源系统等系统的检修与维护、热工设备(招标方负责的除外)、综合管架、电除尘系统、湿式除尘器系统、全厂中央空调和标段区域内所有单体空调、引风机汽轮机系统、引风机汽轮机加热器、真空泵、疏水泵等辅助设备、空压机房(含空压机房内所有设备)、尿素站(含尿素站内所有设备)、两台柴油发电机系统、标段所辖区域内光伏设备(包含燃料、灰硫区域光伏设备)、热网首站相关设备与系统、坛山热力供热系统的所有机务、电气、热工设备(招标方负责的除外)、厂外中水管线维修(每年一次)等。投标人负责上述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护、抢修、消缺、值班以及除A、B级检修以外的所有检修、维护、消缺工作。负责标段所辖区域内电子间、配电室、控制室、工程师站、通信机房及蓄电池室内、零米磨煤机区域、零米排渣机区域、零米风机区域、零米电除尘地面卫生保洁。
2.2 其他:工期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2份(每份有效业绩必须同时包含锅炉、汽机和发电机维护),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
项目咨询:周超超023-63602891,符良023-63602785
其他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电子
客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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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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