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业绩要求:1. 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项单项业绩合同投资额为5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首页、合同服务范围、签署页、合同中能体现项目投资规模和项目类型的页等)、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等于业绩合同总价的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 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四.人员要求:
五.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上述财务资料。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资料表1.4.3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