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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工程样机综合试验设施建设工程吊车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31     浏览:0    
核心提示::地面工程样机综合试验设施建设工程吊车设备采购包括试验大厅吊装设备。2.4采购范围:采购物项包括1台设备,即试验大厅吊车1台

地面工程样机综合试验设施建设工程吊车设备采购包括试验大厅吊装设备。

2.4采购范围:

采购物项包括1台设备,即试验大厅吊车1台(额定起重量32t/5t,大车轨距17.2m;非抗震类但有特殊抗震要求)用于大厅内设备物项的吊运。

具体范围描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

2024815

2.6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报价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保大纲,并对质保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采购文件发售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报价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在线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地面工程样机综合试验设施建设工程吊车设备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同时到我公司领取技术文件光盘,领取技术文件光盘时需携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发售时间:2024531日—2024651700(北京时间)

5. 报价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报价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报价文件并提交纸质版报价文件,以线下纸质密封报价文件为准。

5.2纸制版报价文件提交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B座)

本次采购可以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同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邮寄方式送达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导致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报价人在邮寄报价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采购联系人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闪送等其他非正常邮寄方式。

采购联系人:赵路延/刘海锋       电话:0311-67691638/1543

5.3请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版

5.4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6131400

5.5 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6 各报价人在邮寄报价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采购联系人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5.7 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采购联系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7.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报价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报价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 报价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6号中铁商务广场B

邮编:050011

联系人:赵路延/刘海锋

电话:0311-67691638/1543

    箱:zhaolyb@cnpe.cc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4531

 

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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