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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墙设计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8-02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心点位于沙湾市城中心西南方向约38km处。场区西侧有已建道路,交通便利。1.7 成交供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心点位于沙湾市城中心西南方向约38km处。场区西侧有已建道路,交通便利。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墙设计安装服务所需物料的设计、制作、供货以及安装。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发包人的需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限于合同或业主证明)。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5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3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并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5.2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

5.3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4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的开启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开启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 其他说明

8.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41号(原交警大队办公楼)

联系人:高俊杰

电话:1809909202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楼越佳、杨泽华

电话:010-53105842、010-52205270

电子邮件:chinabrr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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