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象山光伏电站视频监控改造采购
- 项目编号:ZHZJ-WZ-GKXJ-24-0041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3个月内完成试运行及验收。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红卫塘汇能光伏电站
- 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有视频监控及智能变电站(配电房)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封面、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19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象山光伏电站视频监控改造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7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采购方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详见询价文件。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采购方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邵国栋
电话:13456777595
传真:
电子邮件:
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