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室始建于2007年,建筑面积3780m2,建筑高度13.5m,主体三层,局部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近年来,随着整个工程的扩建,分析室生产任务不断加大,分析室原有局排系统已满负荷,不能满足新增分析任务的需求。同时经过多年的运行,分析室原有局排系统管路腐蚀严重、风阀损坏关闭不严,导致末端通风柜、排风罩排风效果较差,急需改造。另外采样间取样系统流量偏小,现有水环泵冷却效果差,泵体发热,不能连续稳定运行。取样装置、取样方法急需升级换代。
项目建设地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水、电等设施均具备。
2.4 采购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分析室局部排风系统改造和采样间改造两部分。
分析室局排系统改造:拆除原局排系统管道及设备,根据工作需求重新布置通风柜和排风罩,重新敷设管道、风阀、风机、空气净化装置、排风筒等,以及配套电气、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土建及附属工程等。范围包括设备(甲供设备除外)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管道安装调试、配合项目验收等服务。
采样间改造:拆除原有管道及取样装置,重新布置、敷设取样装置及管道。范围包括气溶胶取样装置、氟取样装置、气体质量流量计、自控仪表等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管道安装调试、配合项目验收等服务。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供设备之外的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临时堆场、卸货、二次倒运、保管、防护和管理,以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2)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楼板、墙面扩洞、分析室屋面防水层更换,分析室室内局部吊顶拆除及恢复。
(4)项目设备、管道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仅限于局排风机、空气净化装置、气溶胶取样装置、氟取样装置、气体质量流量计、自控仪表、风阀、通风柜、排风罩、管道、静压箱、通风柜给排水管道、供电系统、自控系统等。
(5)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6)工程资料整理、归档;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验收等工作。
(7)本次采购范围为:
---分析室、采样间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图纸只为参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2.6 施工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 甲方指定地点
2.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的验收标准。
2.8其他:
本项目施工周期内,分析室生产工作不中断。施工方需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施工对办公人员的影响,不对分析室生产工作造成较大的影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施工/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接受 ?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三种资质其中之一即可:
1)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4年 9月6日上午11时30分至2024 年9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应答人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潜在应答人应将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三经路18号(中核机械生活区内)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天津分部214室,收件人:陈海鹏;电话:022-88957560(快递外包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马练营路311号
邮编: 030032
联系人:赵大誉
电话: 0351-7588950
电子邮件: zhaodayu@cnsi.ltd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 9 号
联 系人: 陈海鹏
电 话: 022—88957560
电子邮件: chenhp@mails.cneic.com.cn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 陈海鹏
电 话: 022—88957560
电子邮件: chenhp@mails.cneic.com.cn
采购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