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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9-000423
二、采购单名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三、采购
四、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 采购类型:服务
六、 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9-19 12: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9-23 09:0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10-10
十、 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6%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 供应商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 b.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7人(含7人), 8. 能力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2024年)专利代理情况报告,需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备以下内容: a.近三年(2022年-2024年)供应商发明专利总代理量不少于500件; b.近三年(2022年-2024年)供应商代理发明专利授权率(发明专利成功授权量占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5%。 9. 业绩要求:响应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知识产权代理的合同业绩。其中与电力企业间的知识产权服务合同业绩不少于2项(含2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11. 备注:各参与人必须为中国 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与,非网络成员需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通过入网审查;请各参与单位访问中国公司 ,点击进入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相关资质证书如从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无此证,将视为虚假证书(行政主管部门公开通知或出具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证明的特殊情况除外)如发现虚假资质、证书或业绩,取消其资格,将按相关规定启动中国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其至少一年在参与项目的资格)申报程序。 业绩证明(最低要求见谈判公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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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_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