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沈阳市 2019年公-安局和平分局大客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1911920、招标代理编号:TC190PDG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沈阳市 2019年公-安局和平分局大客户设备采购项目,预估金额274.40万元(不含税)。
交货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交货并安装、调测完成。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本项目共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1至第2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74.4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近期开具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且原厂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3日16时00分至2019年12月19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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