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 内蒙古自治区 全区低速车充电业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内蒙古自治区 全区低速车充电业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NMTT01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交流充电桩(包括分布式和集中式),全区低速车充电业务充电桩设备及服务采购,预估建设360个小区,7000个端口,采购内容包括硬件设备、施工服务及运营平台。
1.2 ※到货
1.3 ※供货期限:订单发出后20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每延迟1个日历日,扣除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1.4 ※合同期限:12个月。
1.5 ※免费保修期:初验合格后36个月。
1.6标段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每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份额为100%。
标段一:西部盟市(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
标段二:东部盟市(乌兰察布、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呼伦贝尔、兴安盟)。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若同一投标人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1名,按照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14.725万元(不含税),标段一:西部盟市122.7万元(不含税);标段二:东部盟市92.025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
2.3.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报名,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商投标的,必须保证中选后可直签合同;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个生产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充电桩研发或生产或销售;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充电桩研发或生产或销售,同时提供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的唯一授权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3)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