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琼江护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琼江护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函[2021]1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函[2021]1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建设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涉及的环评、水保、林业可研、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评价报告、行洪、征地移民等所有专题要件报告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工程勘察设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3 业绩要求: 近5年(2016年至今)已完成或实施中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防洪项目或河道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勘察和设计业绩可分开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2)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和河道)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担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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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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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