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146FG2059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辅助性事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加工设备到位及软件的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及其它档案辅助性事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4.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5、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回执;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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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