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0MW级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海南省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3 招标规模: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
2.4 招标范围:2套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包括全部设备、管道、管件、支吊架、阀门(包括装置内、装置外和至取样点的一次阀门等所有阀门)、油漆(包括完整的底漆、中间漆和两道面漆的供货量,以及现场需补涂面漆(含稀释剂)的用量)、保温材料及其它装置性材料,水汽取样分析系统所需的配供电设备、仪表及控制设备、就地控制盘以及其它辅助设备,配电柜内及由配电柜至投标人配套的负荷设备的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相关服务等。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不少于5个国内工程项目水汽取样分析系统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或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0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28日 17时00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水汽取样分析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标书金额:800.0元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