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1-2022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1-2022年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2.2 工期: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开工时间调整,竣工时间相应调整,开工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2.3 招标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锅炉专业(包括除灰、脱硫、脱硝)、化学专业、燃料专业的系统和设备的日常巡检、运行抄表与运行操作维护等工作,以及厂区保洁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1-2022年度)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辅助工程(2021-2022年度)标段包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燃煤电厂1个及以上的同类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02日 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