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B首站背压式汽轮机及热网循环水泵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B热网首站背压式汽轮机及热网循环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2.2 规模:在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B供热首站安装1台汽动循环水泵。
2.3 建设工期: 60天。
2.4 标段划分: 本标段购置1套背压式汽轮机及热网循环水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背压式汽轮机1台,详见技术规范书;热网循环水泵1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院内(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后5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2台3000kW及以上汽轮机供货或火力发电机组给水泵汽轮机供货(含改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签订时间、汽轮机功率等)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8日9:00起至2021年6月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