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期2×660MW项目-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龙口四期2×660MW项目桩基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检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范围涵盖地基基础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批准的检测项目(参数)必须包含本工程的基桩检测项目,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应具有具有近5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类似工程桩桩基检测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证书,且具有三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并有已完成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服务业绩。 10.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应提供其身份证、执业(职业)证书的扫描件,担任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11.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1 10:27到2021-08-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1 10:27到2021-08-1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