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矿井建设及整体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 项目规模:产能800万吨/年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电力(锡林郭勒)煤业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矿井建设及整体托管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矿井基建期建设工程项目和整体托管运营期所有的生产、运营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基建工程 1.1井下永久硐室施工:避难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库、医疗室、交接班室、调度室;(详见矿建工程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附表) 1.2掘进工程:1302工作面切眼扩刷,1313工作面相关巷道,东一大巷末端工程,东一盘区泵房、变电所、水仓、管子道等相关工程,西一大巷1号主辅回联巷及至已施工巷道之间的工程;(详见矿建工程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附表) 1.3安装工程:井下永久硐室(消防材料库、医疗室、调度室、交接班室)安装, 1302、1313工作面安装及联合试运转(1302工作面回风顺槽排水管路已安装),采煤工作面管线、运输系统等安装;掘进工程所需设备及各大系统的安装;基建工程范围内的管线安装。(详见安装工程项目清单附表) 2.整体托管 包括联合试运转期间、正式生产期间所有为煤炭生产直接服务的地面生产系统, 以及所有生产活动。 包括第三方现场施工期间,配合甲方完成三方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 联合试运转:包括1302、1313工作面回采,接续工作面准备及回采,大巷开拓等生产工作,各大系统的调试、试运行、运行、巡查、维护、修理等工作。 包括矿井竣工验收相关竣工资料的整理、证件办理等,协助甲方完成矿井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正式生产:包括所有井下生产系统和地面调度室、 安全监控室、主井井口房、变电所、 通风机房、 压风机房等为煤炭生产直接服务的地面生产系统, 以及所有生产活动:采煤、掘进、供电系统(从矿区110kV进线点开始)、主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到地面2 号转载点以内的煤流运输系统、TDS智能干选系统)、辅助运输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生产调度系统、矿井智能控制系统、水处理系统、矿山救护、矿井矸石充填系统和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等矿井各系统的运营、维修(含大型设备的维修)及地测、环保和科技创新工作: 2.1采煤工程:负责工作面回采工作,即工作面初采至施工回撤通道具备回撤条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所有工作; 2.2掘进工程:工作面相关巷道、西盘区(二、三盘区)开拓工程;负责巷道开口至掘进结束等涉及的所有相关工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有工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建设一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并通过政府部门验收; 2.3安撤工程: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掘进工程所需设备及各大系统的安装; 2.4机电工作: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从110kV进线侧)和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综采工作面设备(除三机配套、开关列车等)、皮带、管路、电缆安装及拆除等机电零星工程; 2.5运输工作:负责矿井主运输系统(即采掘工作面到地面2 号转载点以内的煤流运输系统、TDS智能干选系统)及辅助运输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安全运行以及系统范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6通防工作: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防灭火充填注浆、通防设施的施工、维护和系统范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2.7防治水工作:负责矿井钻探(包括长探、短探)、物探、槽波等防治水相关工作; 2.8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负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 2.9地面生产生活系统:负责投标人使用范围内办公住宿区域所涉及的各种生活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地面生产、辅助生产区域材料的加工、设备运行与维修、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10矿务工程:巷修(不含本合同签订以前,已施工的主要巷道及永久硐室的维修)、临时硐室、临时水仓、水仓清淤、过断层等; 2.11运行维护:各大系统的延伸、运行、维护,设备的大中小修等; 2.12材料设备: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材料外的所有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材料、设施等; 2.13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井下消防、公共安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完善相应安全管理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及组织演练,并组建矿山救护队;按规定做好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并接受甲方、地方及国家煤炭行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14技术管理:负责矿井采煤、掘进、通防、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生产计划、工作面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负责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2.15后勤服务:后勤物业(除保安、保卫、招标人物业外)、协助协调地方关系等服务。 详见附件7《工程范围及接口划分》、附件8《技术要求及工程项目清单》。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期限:五+|X|年,五年为固定期限,X为变动年限,变动年限不超过3年。 其中,基建工程工期暂定2022年1月1日~2023年8月23日;现场服务及整体托管期: 暂定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整体托管期自联合试运转完成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各阶段开始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1基建工程: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2整体托管运营: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或具有煤矿生产专业运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投标人(含下属子公司或承托运营)的井工煤矿生产能力,井工煤矿合计生产规模600万吨/年及以上,至少有一个生产能力≥200万吨/年的井工煤矿;同时应满足《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煤安监行管【2019】47号文承托方应具备的条件。 1.3具有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业绩要求 2.1基建工程: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煤矿矿建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单个项目工程量不少于1000m),已完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综采或综放采煤工作面设备安装或井下排水泵房变电所设备安装或井下主运输皮带机安装等)。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整体托管运营: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含子公司)具有运营业绩不少于2个(相关业绩为自有矿井或承托矿井的放顶煤开采或软岩煤层开采),其中至少有1个生产能力200万吨/年及以上井工矿井运营业绩。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承托业绩:合同首页、合同中含托管矿井生产范围的签字盖章页;矿井托管到期交接记录或年度结算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 ②自有业绩:自有煤矿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生产能力核定文件; ③放顶煤开采或软岩/软煤开采安全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未发生过矿山安全监察局通报过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资质和要求”中1、2条规定的相应资质、业绩,应以整体承托运营方为牵头人。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fw/cxfw/通报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中。 6.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1年08月10日- 2021年08月20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予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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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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