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清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清市工业园区临清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
2.2 机组容量:2 台 350MW 机组 。
2.3 期限:1 年。预计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具体签订时 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粉煤灰、炉渣的销售,粉煤灰销售量约 15 万吨、炉渣 约 2 万吨。因保证机组安全运行,以及统筹考虑投标方的消纳能力、环保处置能 力、支付货款及时性等情况。实际合同执行时粉煤灰、炉渣销售量与本次招标量 相比有可能大大超出或者减少,但均不影响粉煤灰、炉渣销售单价,并根据实际 外运量据实进行结算。计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检斤为准(计量衡额定称重为 150 吨)。
投标方正常情况下必须全部采用全封闭专用罐车运输粉煤灰,炉渣必须采用 封闭运输车辆运输干渣,特殊情况必须放湿渣时,投标方应提前在渣仓处装设除 尘雾炮机降尘,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要求以及环保要求;粉煤灰、炉渣在 外运时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投标方必须有能力及时组织运输车辆,满足可靠运出, 不出现高料位现象(临清公司灰库料位不超过 11 米),正常运行期间灰库粉煤 灰料位保持在 5 米以下,炉渣不能影响正常的设备生产运行,渣仓最高料位不超 过 5 米。投标方安排人员负责协助操作及设备检查工作,全面负责灰库和渣仓内 部、周围地面、涉及的路面、沟道、泵坑清理和卫生清扫、冲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通过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 件。
3.2.2 投标人必须有本单位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并且以粉煤灰作为生产 原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 5 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3.5 . 1.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 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 . 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 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5 . 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 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5 . 5. 在信用中国官网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 . 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 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 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 不良记录的;
3.5 .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 . 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5 . 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 殊许可的;
3.5 . 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5 . 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 决确定的义务的;
3.5 . 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内容的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8 月 17 日 9:00 时至 2021 年 08 月 27 日 17:00 时,登录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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