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
1. 招标条件
本上海大厦消防系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委托服务商对上海大厦以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服务项目:
1.防排烟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这部分工作内容与上一合同期一致;
2.新增分布式能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水炮系统以及2021年上半年新增加的智慧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供应商具有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证书;
3.2.2 供应商是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http://js.shxf-119.com)注册过的维护保养检测技术服务单位;
3.2.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1.1至今)具有面积五万平方米及以上楼宇或其他商业项目的消防维保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8月 31 日15:00起至2021 年9月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