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沿黄构建筑物整治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5814,招标人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石嘴山钢铁厂,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交通方便、地域开阔,地理位置优越。现根据2021年3月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的《石嘴山市2021年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沿黄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对厂区构建筑物进行整治工作。以达到环保委员会全面治理脏、乱、污,整体提升工业企业环境治理水平,提高企业形象。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工作范围为厂区围墙砌筑、毛石砌筑、抹灰、粉刷;围墙边坡修缮、整治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围墙抹水泥砂浆。
(2)围墙粉刷。
(3)南门长距离栈桥围墙抹水泥砂浆。
(4)南门长距离栈桥砌筑围墙。
(5)南门长距离栈桥围墙粉刷。
(6)围墙毛石护坡。
(7)围墙边清运平整。
2.1.3项目实施地点: 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1.4计划工期:60日历日,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的已完成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6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