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快检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快检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M-PX-2021-C010-1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9175.00 元
最高限价:449175.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安购2021B000494265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快检实验室建设项目 | 1 | 批 | 449175.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项目特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在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8:00 至 2021年09月30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项目需求(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