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抓斗式卸船机全自动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6289,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抓斗式卸船机作为电厂卸煤码头的主力接卸装备,目前大多以司机人工手动操作为主,司机的操作熟练程度直接决定着整个卸船过程的作业效率与作业安全。部分抓斗式卸船机具有人工设定主要控制参数实现半自动操作的功能,但半自动操作方式仅限于单个作业循环内的有限自动化:抓斗在船舱内的抓料点选择、抓料操作、抓斗提升、船舱防撞等操作仍需司机手动完成,并未实质减轻司机的劳动强度。台山电厂拟采用合作研发的方式,对厂内卸煤码头3号抓斗式卸船机进行自动化系统改造,实现抓斗式卸船机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降低操作人员劳动强度,消除系统运行存在隐患,实现系统节能减耗,提质增效等目标,同时也为智慧港口建设打下了基础。
2.1.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台山电厂抓斗式卸船机全自动控制系统设计、研究与应用工作,开发出一套适用于台山电厂额定出力1500T/H抓斗式卸船机远程监控平台及全自动控制应用操作系统,含远距离轮廓检测技术研究和舱内物料分布监测技术研究应用、物料抓取路径规划技术研究应用、智能辅助决策系统研究应用及全自动控制功能相配套的扫描、防撞、定位、监控、通讯等,实现3号卸船机全自动卸煤、远程控制;
2)完善1-6号卸船机RCMS系统;
3)搭建卸船机控制系统与输煤程控控制系统网络通讯,实现数据交换;
4)基于5G通讯技术设计研究应用,完成5G基站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实现卸船机远程监控、数据链关联数据采集等;
5)研究开发机器人控制系统、实现煤船舱壁清煤机器人自动清煤;
6)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收资、技术论证、完成创新研究方案、设备选型、设备供货、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本项目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2.1.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在甲方通知开工后60天内完成项目研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应用。
2.1.5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额定出力1500T/H抓斗式卸船机自动化改造业绩或火电机组智能化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提供验收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