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原水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FQHD001791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原水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
2.4 招标范围
承担福清核电原水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3 项及以上输水管线的初可研、可研或工程设计业绩(不包括子项工作或专题工作的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福清核电原水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外委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7时00分—2021年09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