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消防系统-消防水泵组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系统-消防水泵组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
2.2招标范围:采购1套消防水泵组设备,3台工业水泵等设备。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日期按采购方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通河东街(汇流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所代理消防设备必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流量500t/h及以上)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设备品牌,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消防水泵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3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30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