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剥离半连续工艺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105162,招标人为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宝日希勒露天煤矿”)核定原煤生产能力35Mt/a,2013年以来连续多年实际产量超过30Mt/a,剥离量超过100Mm3,经济技术指标良好。半连续工艺兼顾了单斗挖掘机、汽车和带式输送机的优点,因此近些年来在国内外得到了非常快的发展,尤其是国内大型、特大型露天煤矿的采煤作业均采用不同形式的半连续工艺。国内剥离采用半连续工艺的元宝山露天煤矿、小龙潭布沼坝露天煤矿、霍林南露天煤矿等矿山的应用实践表明,其剥离物运输费用只有1元/m3*km左右,不仅远低于自营剥离单价,而且低于外委剥离的单位运输费用,因此研究半连续工艺在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剥离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针对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的资源赋存和生产条件,提出一套技术可行的单斗—卡车—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半连续工艺系统方案,包括系统的基本设备选型、开采程序、作业方法、生产能力预测等,要求推荐的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的总生产能力不低于30Mm3/a。
2.2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013年以来,宝日希勒露天煤矿连续多年实际产量超过30Mt/a,剥离量超过100Mm3。本项目根据宝日希勒露天煤矿资源赋存条件和生产需求,提出一套技术可行的单斗—卡车—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半连续工艺系统方案,系统对比分析自移式破碎机半连续工艺、破碎站半连续工艺、大型电铲—矿用自卸卡车工艺和现行外委的单斗液压挖掘机—宽体卡车工艺,从技术、经济、节能环保等方面综合评价单斗—卡车—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半连续工艺应用的预期效果。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1)剥离半连续工艺在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应用的技术可行性研究
从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对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现行剥离工艺系统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类似大型露天煤矿剥离工艺应用情况分析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应用剥离半连续工艺可能面临的主要技术问题,综合考虑现有的露天开采工艺系统提出技术可行剥离半连续工艺方案,适应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的资源赋存条件,满足露天矿生产要求。
(2)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布置方式优化研究
根据宝日希勒露天煤矿资源的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开采现状,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性、系统可靠性、系统效率、生产管理难度、采剥系统相互影响等因素和经济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的服务范围、台阶划分、工作线布置和工作面开采参数,确定剥离物的装载、工作面运输、破碎、转载、运输方式,并满足单套系统和露天矿总剥离能力要求。
(3)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设备选型与综合匹配
以现有剥离设备为基础,根据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生产要求优化确定的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布置方式和设备选型,包括剥离物破碎转载设备的结构形式、走行方式、设备规格,优选工作面采装设备、运输设备的形式、规格和数量,确定带式输送机和排土设备的主要结构参数、作业方式、功率需求和驱动方式等,预测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的瞬时生产能力。
(4)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作业流程优化研究
根据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各环节的设备构成和布置方式,以安全、高效、低成本运行为目标优选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剥离半连续工艺工作面开采参数,并结合露天矿剥采排工程发展需求优化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的生产、移设、延伸等作业环节,形成全新的露天矿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作业流程,并根据矿区物料和自然气候条件预测系统作业时间和年生产能力。
(5)剥离半连续系统应用的技术经济效益评价
以宝日希勒露天煤矿既定的采区划分和采场单环内排为基础,结合设备选型、工艺布置、作业流程设计提出技术可行的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详细方案,分析各方案对露天矿生产条件的要求和剥采排生产系统的影响,综合考虑安全、效率、环保、能耗、投资、成本、生产组织管理等因素建立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剥离半连续工艺综合评价模型,系统评价各剥离半连续工艺方案及露天矿现行单斗—卡车工艺的技术经济参数,优选剥离半连续工艺方案并评价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应用的技术经济效益。
本项目研究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3项目总工期: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投标人完成剥离半连续工艺在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应用的技术可行性研究,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布置方式优化研究、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设备选型与综合匹配,提交中期研究报告,招标人验收通过后,招标人付投标人合同价款的50%。投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合同签订6个月内,投标人完成剥离半连续工艺系统作业流程优化研究,剥离半连续系统应用的技术经济效益评价,提交最终研究报告,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通过专家评审后,招标人付投标人合同价款的50%。(3)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无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科研或设计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煤炭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
2)从事科学研究的高等院校,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露天煤矿开采工艺相关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须具有采矿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及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参与露天开采工艺相关项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科研成果等有盖章的材料(证明文件需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具体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3)提供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授权露天开采相关专利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研发团队人员在8人以上(提供研发团队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其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4人(提供职称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团队成员作为第一完成人授权露天开采相关专利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课题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3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