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 2021年基建第六批施工项目专项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45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1. 招标条件
广州 2021年基建第六批施工项目专项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84524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标段1、2、3、4、6、7:已落实,《关于下达广州 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广供电规〔2021〕25号);标段5:已落实,《关于明确局管制业务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确保重点项目落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供电规〔2020〕74号);标段8:已落实,基纪〔2021〕124号。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800000
2
220千伏道兴(粤芯)输变电工程(电气部分)施工
1357.4249
1264.2949
合同签订之日起 27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100000
3
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施工
8052.0392
7649.4372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06月20 日。(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800000
4
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线路部分)施工
3258.9816
3096.0326
合同签订之日起63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400000
5
110千伏石岗输变电工程施工
4022.1282
3821.0219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400000
6
110千伏开发区输变电工程施工
4037.8036
3835.9136
合同签订之日起456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400000
7
110千伏宝珠输变电工程施工
2788.8671
2732.3799
合同签订之日起55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400000
8
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19# 井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534.5677
476.5643
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4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企业资质: 标段1、2、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试类二级或以上许可,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科北站配套220千伏出线工程(第一分册)(不含巡检楼部分)施工,220千伏道兴(粤芯)输变电工程(电气部分)施工,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施工 | |
2 | 企业资质: 标段4、5、6、7、8: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线路部分)施工,110千伏石岗输变电工程施工,110千伏开发区输变电工程施工,110千伏宝珠输变电工程施工,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19# 井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 |
3 | 项目经理( 标段1、2: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科北站配套220千伏出线工程(第一分册)(不含巡检楼部分)施工,220千伏道兴(粤芯)输变电工程(电气部分)施工 | |
4 | 项目经理( 标段3、4、5、6、7、8: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部分)施工,220千伏挂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线路部分)施工,110千伏石岗输变电工程施工,110千伏开发区输变电工程施工,110千伏宝珠输变电工程施工,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19# 井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涉及到招投标业务方面的,请向广东广州 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科投诉。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