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贫液式)招标公告 |
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贫液式)设备 招标编号:XNDLSJY-HW-CF035-14-2021-0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盘州市 一、招标条件 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贫液式)设备(以下简称“本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贫液式)设备,招标编号:XNDLSJY-HW-CF035-14-2021-070。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本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贫液式)设备的供货、运输、相关服务(具体采购项目名称、招标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贫液式)设备采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投标物资(标段),有能力履行招标要求的内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通过相应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品牌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函及质量承诺函。 (4)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业绩要求:合资品牌,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600MW超临界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配套相应设备6台机组以上合同业绩,并至少有应用于2台机组2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完成注册、通过审核,并取得CA认证,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标书款电子回执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至邮箱,投标人提交的购买申请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因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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