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1~2022年移动无线网基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1~2022年移动无线网基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1~2022年移动无线网基站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T09202100568ZB)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对4万个基站开展移动通信基站(全网络制式)电磁环境监测服务,出具监测报告,协助招标人进行环保投诉基站环境监测和调处工作;并配合招标方在相关基站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1.1.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1.1.3服务地点:江苏省13个地市;
1.1.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1.5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贰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
1.1.6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对应份额及中标区域如下:
序号 |
中标原则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中标区域 |
1 |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3个(含)时,中标人数量为2个 |
第一名 |
60% |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 |
第二名 |
40% |
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泰州、徐州、扬州 |
||
2 |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个 |
本项目重新招标。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50元人民币/站(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2020年(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期末资产总额应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且附表检验检测能力包含“电磁辐射综合场强或功率密度”。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移动通信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或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服务业绩,且合同累计总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
以上金额为投标人业绩的含增值税金额,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和发票一一对应,并以订单和发票对应的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9月23日17时00分至2021年0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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