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去工业化改造项目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S10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半山公司去工业化改造项目施工采购 |
主要包括厂区美化工程包括土石方、土建、钢结构、围墙、室外安装、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建筑立面改造;部分机电工程包括厂用电及热控系统改造、新建储氢站、配电间、废水及雨污水系统改造、管道迁改、架空线路改地下电缆等内容。(详细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7和工程量清单)。 |
2000 |
厂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北郊的康桥镇平安桥村,厂址距离北面的康桥镇约1km,距离南面的杭州市区约7km,距离西湖风景区约10km左右,杭州距上海197km。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半山公司去工业化改造项目施工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1个9F级燃机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施工工程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报告,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拟派驻现场主要人员资格的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已完工的9F级燃机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等扫描件、工作简历等,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业绩内容、装机容量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拟派驻现场主要人员资格的要求:(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24 17:50到2021-09-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24 17:50到2021-09-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