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合成废催化剂、净化剂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
序号 |
废物代码 |
名称 |
预计催化剂产生量(t) |
预计瓷球产生量(t) |
预计产生总量(t) |
主要成分 |
1 |
261-167-50 |
甲醇合成废催化剂、净化剂 |
225 |
79 |
304 |
CuO、ZnO、AL2O3 |
2 |
261-167-50 |
甲醇合成废净化剂 |
42 |
26 |
68 |
ZnO |
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销售数量以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2.合同签订方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的甲醇合成废催化剂、净化剂销售协议。(中标人负责装卸、运输、收集、贮存、处置等全部费用)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
5.交货地点:陕西榆林市榆横煤化工业区
6.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以网银的形式向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投标人无违约情况下,于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中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相关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手续办理要求,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一个月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因合同标物处理等原因对招标人进行处罚及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则招标人有权利扣罚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履约保证金扣罚后,由中标人补齐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标的物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与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相关运输委托协议,并提供相关运输委托协议和协议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委托运输协议)。
4.投标人2018年至今须具有至少1个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密封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参与意向资料递交流程: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查询项目完成资料递交;
3)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参与意向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
4)投标人查看处理结果,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3.资料递交时间:2021-10-11 09:00至2021-10-18 16:00,招标文件付费时间:2021-10-11 09:00至2021-10-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