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脱硫环保岛工程项目离心氧化风机、真空皮带脱水机、浆液循环泵、吸收塔搅拌器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台60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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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氧化风机 |
离心氧化风机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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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皮带脱水机 |
真空皮带脱水机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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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液循环泵 |
浆液循环泵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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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塔搅拌器 |
吸收塔搅拌器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离心氧化风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台/套火电6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离心氧化风机合同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6.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真空皮带脱水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台/套火电6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真空皮带脱水机合同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6.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浆液循环泵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台/套火电6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浆液循环泵合同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6.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吸收塔搅拌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台/套火电6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吸收塔搅拌器合同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文件,未提供合同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6.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13 16:30到2021-10-1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13 16:30到2021-10-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