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外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外委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4/16-QT-0602
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外委服务
负责供热区域内所有供暖问题,主要包括:换热站系统运行调整;供热系统内所有设备(含电气、热控设备)、一、二级管网(含楼梯间及用户室内)维护、检修、更换安装及调试;供暖期换热器清洗,热用户供热设施漏泄、维修及温度不达标情况处理;供暖期内异常换热站提供值守人员,用户关栓断管、强关及恢复用热工作;提供供热服务人员(负责办理六种人、市长热线、区办及接线员等服务人员)。要求配备:水暖工89人,焊工2人,电工2人,热控电气6人,热费征收员13人,市长热线工作人员2人,驻区办工作人员1人。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检修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供热管网检修或供热管网运行维护合同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要求能够有效显示供热管网检修或供热管网运行维护内容),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14 10:00到2021-10-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14 10:00到2021-10-20 17:00。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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