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