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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及2号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司1号及2号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继电保护装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巢湖电厂装设2*600MW火电机组,#1、#2机组采用哈尔滨电机厂QFSN-600-2YHG型发电机组,出口电压20kV,使用自并励静止励磁方式,发电机中性点经配电变压器接地(高阻接地)。#1机组以发电机—主变压器组至220kV升压站引线接入220kV系统,220kV系统单母线接线方式,#1主变为常州东芝变压器厂SFP-720000/220型变压器,#1高厂变采用SFF10-50000/20型分裂变压器,发变组断路器(4701开关)为#1发电机同期装置的同期点。#2机组以发电机—主变压器组单元接入500kV系统,发变组断路器(5012开关)为#2发电机同期装置的同期点,#2主变为常州东芝变压器厂SFP-720000/500型变压器,#2高厂变采用SFF10-50000/20型分裂变压器。巢湖电厂一期工程配置1台常州变压器厂的SFFZ10-50000/220分裂变压器作为起动/备用变压器,高压侧接至220kV母线,低压侧配置A、B分支,1A、1B接至#1机组6kV厂用电系统,2A、2B接至#2机组6kV厂用电系统。起动/备用变压器电源由220kV起动/备用变压器低压侧引接,起动/备用变压器低压侧为4段6kV厂用工作母线引接高压起动备用电源。
招标范围:继电保护装置(具体参数见继电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2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3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授权。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机600MW及以上:(1)发变组保护、(2)启备变保护(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发变组或启备变保护)、(3)6kV级以上电压等级厂用快切装置、(4)同期装置、(5)单独配置的注入式转子接地保护装置发变组保护,以上5类设备至少各30台机组,并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及供货清单页),合同清单体现以上5类设备信息。上述5类设备需提供不少于5家该产品用户使用证明。 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所投产品生产商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