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能大连普兰店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普兰店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普兰店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综合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
2.2 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编制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耕地保护踏勘论证报告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项目文件或证件。(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2.3 标段划分: 大连普兰店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地点: 辽宁省 大连市
2.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耕地保护踏勘论证报告批复或文件,完成上述所有工作服务期限为20日(如遇政策变化、项目变更、用地范围调整等情况,以委托方书面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a)具有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提供证明文件)
(b)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文件)
(c)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2)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有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及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08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大连普兰店网源友好型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标段包1'标书金额:5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0时00分。到达开标时间后,在www.dlztb.com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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