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甲基二乙醇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甲基二乙醇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甲基二乙醇胺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 |
12360767 |
N-甲基二乙醇胺\MDEA含量≥45% |
TO |
180 |
2.2其他:2.2.1交货期: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个月内供货,最终到货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厂区煤制油室内库;
2.2.3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帐后支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每批次质保金在对应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额承兑汇票;
2.2.5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MDEA溶液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采购量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CH4转化变换原料气中脱除二氧化碳供货的材料。(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3 17:0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27 10: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