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宁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流量下泄部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周宁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流量下泄部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省周宁电站为穆阳溪梯级水电站第二级,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龙亭至三湾村,坝址位于龙亭钟山桥下约500m处,距周宁县城关约16km。周宁电站在大坝和厂房之间形成河道减、脱水段长度约19.06km,原电站拦河设施未设置生态流量泄水设施。周宁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改造工程的功能要求为:以泄放生态流量(2.51m3/s)、改善下游生态环境为主。 本工程拟利用周宁水电站右岸现有进水口及发电引水隧洞,通过新建生态放水系统泄放生态流量。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生态放水系统(主要包括放水支洞全长388.889m,隧洞出口处到基坑前的明(埋)钢管段长31.5m,管径1.0m);旁通管长约42m,管径0.6m;厂房基坑开挖、厂房基础处理、厂房底板浇筑(混凝土厚0.5m);泄水阀室,流量计、调流阀、偏心半球阀的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周宁电站生态机组建设(生态流量下泄部分)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水力发电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还应具有有效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的。 5.近10年(2011年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合同标的金额等要素)、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它已完工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6.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1 08:30到2021-12-2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