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进度 |
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场生产运维专用船舶服务 |
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场生产运维专用船舶服务公开招标, 承担山东半岛南 3 号海上风场生产运维的出海交通服务 |
规划容量 500MW,分两期 建成,本期建设 301.6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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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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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工期 要求 |
招标 文件 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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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宽: ≥8 米型深: ≥3.5 米吃水: 最大结构吃水: ≥2.2 米 抗风等级: >8 级 △航速: ≥13 节(满载工况) ★主机功率: ≥2*100 千瓦 续航力: ≥700 海里(或 35 小时)甲板载 货面积: ≥100㎡ 船员:船员人数不少于海事部门下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中要求的船舶最 低安全配员的数量及职级人员。 载客: ≥10 人(符合船舶建造相关管理规 定)噪音: ≯70db (驾驶室、乘员舱、住 舱);投标方船舶及船员必须 24 小时满足 出航条件。 |
进场 服务 之日 起 1 年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力,能够提供符合发包方技术、配置、数量要求的专用运维交通艇,能够提供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且具有有相应船舶管理经验;
上风电工程项目的运营业绩,并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
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投标人人员要求:船长、轮机长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配备人员(航行、机务)具有相应的专业上岗证,熟悉相关工作技能,人员数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应资质的机务人员。
4.涉海交通工具要求:拥有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船舶适航证书》、《船用产品证书》 、《船用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证书》 。
5.人员要求:每条船舶应配备不少于海事部门下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中要求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数量及职级人员,配备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需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全天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